关于公布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及建设方案的通知

回复 星标
更多
关于公布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及建设方案的通知
.
.
.
.
.
.

附件1:

《研究所所长选任条件》

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所长,为中创委主任会成员,由省创造学会秘书处、省创学会中创委会员大会任免,对省创学会秘书处及中创委会员大会负责,受其监督,向其汇报工作。研究所所长的选任条件如下:

1.热爱创新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创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在创新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是省级以上专家。(须由相关党政部门、科研院所、学术团体或本科高校颁发专家证书)

2.能够模范遵守《江西省创造学会章程》、《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章程》及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省创造学会秘书处、省创造学会中创委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以志愿服务精神,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够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能够完成研究所的各项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后勤服务、调查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

附件2:

《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工作纪律要求》

一、岗位性质

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为省创造学会中创委的组成部门,接受江西省创造学会及中创委的领导和指导,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向其汇报工作和寻求帮助。研究所挂靠江西省吉水中学,为了锻炼吉水中学日新社团联合会学生,特设立学生所长助理工作岗位。

档案库为研究所及日新社团联合会重要的工作文档库和科研资料库,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为了锻炼日新社团联合会学生,特设立档案库管理员工作岗位。

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即研究所驻吉水中学日新社联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是所长与日新社团联合会联系之桥梁,归所长管理,对所长负责,向所长汇报工作。学生所长助理同研究所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均属免费兼职和志愿服务性质,无工资收入。

二、人员选聘

学生自愿申请,参加日新学习社入社考试程序成为社员,经过1个月的试用期后,由所长决定聘用3名左右社员学生担任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由研究所颁发聘书。每届任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每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工作纪律要求

总的工作要求是“勤快高效,忠诚老实,熟悉业务,严守纪律”。

每周六晚19:10—20:30(遇到考试周、假期、天气恶劣等情况时取消)在研究所办公室,集中处理手头紧急事务,总结上周工作,规划下周工作,向所长请示汇报重大事务,研讨如何处理工作与学习之关系,完成会议纪要。在工作不忙期间实行轮班值班制,两人一个班。

每周日下午第四节课时间或每周日中午时间(遇到考试周、假期、天气恶劣等情况时取消),在档案室集中处理和归档纸质资料,研讨档案业务,或自主学习。在工作不忙期间实行轮班值班制,两人一个班。

如要调班或请假,须提前告知所长。

要保管好工作优盘、移动硬盘。

研究所的重大事务要等所长审批后方可执行,不得越权。

档案库的资料内容不得私自外泄。

附件3:

《档案库工作细则》

档案库是研究所及日新社团联合会的重要工作文档库和科研资料库。档案库管理员协助研究所所长建设各种纸质、电子版文档资料,并妥善保管,规范使用。

已购买1000GB移动硬盘1个、4GB优盘1个,对电子版文档资料分门别类存档;已购买塑料档案盒10个,对纸质版文档资料尤其是盖有公章的文件、学术类文献资料、小记者证、牌匾、师生顾问及跟踪研究对象的个人简历等进行归档保管。

有权申请使用档案库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江西省创造学会秘书处及中创委、创新教育研究所、吉水中学、日新社联师生顾问。相关申请须经研究所所长、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同批准同意才可使用,涉及到个人信息的还须同时征得本人同意,涉及到尚未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资料须征得作者同意。

附件4: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课题评审专家工作职责》

研究所从省内外中小学、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科技馆等中延聘创新教育同行专家,担任学术委员和课题评审专家,组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暨创新教育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每届期限与研究所任期一致。

一、委员(专家)工作职责

1.担任学术发展顾问,为研究所的发展进步提供咨询参谋、资源支持、专业指导、批评建议等服务工作。

2.担任课题评审专家,承担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中期、结题评审工作。

3.担任学术道德督导,对照《研究所科研道德规范》检查、监督、评估学术道德行为,受理学术失范的监督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向学术委员会作出情况汇报和处理建议。

二、每位委员(专家)工作任务范围

根据委员(专家)的3项工作职责,包括学术发展顾问、课题评审专家、学术道德督导,每一位学术委员会委员、课题评审专家可从中选择1项或多项作为自己的具体工作任务范围,并在《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课题评审专家)登记表》的“申请工作任务范围”栏目中注明。

三、委员(专家)权利与义务

1.有权优先享受研究所的教育资源和科研资源。

2.有权优先被研究所推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课题评审专家、高校兼职教授或兼职硕导。

3.必须及时、高质量完成研究所安排的“委员(专家)工作职责”中的某一项或多项工作任务。

附件5:

《研究所科研道德规范》

创新教育研究所是省创造学会主管主办的独立科研机构,同时协助中创委建设创新教育基地,协助推广创新教育经验,共同推动江西创新教育事业发展。为加强对创新教育研究所科研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遵守志愿服务精神

1.研究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科研人员均属免费兼职和志愿服务性质,无工资福利收

入。

2.所有兼职人员诚实履职,未实际履职者不得获取工作证明或聘书。

第二条遵守相关科研道德、法律法规

1.科研成果不造假、不侵权、不泄密。

2.遵守教育部出台的高校、中小学教师科研道德要求,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

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三条坚守实事求是原则

1.科研活动不为利益所左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在创新教育的真实活动经验中探索规律、追求真理,调研报告、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考验。

2.研究所依法依规接受各会员单位、基地、合作单位、依托单位的赞助、支持或保障条件,但不得因此而在科研活动中对任何研究对象、调研对象进行不公正的偏袒照顾,也不得有违反事实的贬低抹黑。

第四条创新教育研究课题中的署名要求

1.依贡献大小署名和排序,不添加任何只挂名不干活的人。

2.课题主持人应由项目开发人担任,主持人负责组建研究团队和分配研究任务。

3.学生必须真正承担实质性科研任务才能署名。

4.老师不得窃取学生开发的科研项目。

第五条参加赛展活动的道德规范

在参加各级各类赛展活动时,作品内容、作者署名、指导老师署名等均不允许剽窃或造假。

第六条课题研究中的监督要求

1.创新教育研究课题中的科研道德、科研经费使用等,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负责受理监督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公布处理结果。

2.其他类别课题研究中的科研道德、科研经费使用等,由课题主管部门、承担单位(立

项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条鼓励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

1.鼓励科研人员在创新教育和创新活动中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鼓励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政府、科技馆等合作进行科研攻关、调查研究、推广应用、技术转化、创业创新;鼓励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和开发专利,提升创新教育科研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

2.鼓励科研人员在创新教育和创新活动中实现最大的自我价值。鼓励科研人员以自己的科研成果合理合法富起来,生活体面有尊严,激发持久的社会创新动力;鼓励创新收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工作中的人力资源费用比重,充分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让科研人员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

3.鼓励为创新创造、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成长提供广阔的时空平台和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为创新型人才的工作学习提供宽容的管制环境、自由的纪律约束、长远的业绩考核期限和专门的人才评价体系。

第八条本规范自江西省创造学会秘书处及中创委批准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创新教育研究所。

附件6:

《研究所依托单位条件要求》

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的依托(落户、挂靠)单位,于每年的中创委年会上向省创造学会秘书处及中创委汇报工作,省创造学会秘书处经考核后决定是否保留依托单位资格或更换新的依托单位。研究所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自身的创新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本单位能够积极参与研究所主办的各项科研及实践活动。

2.依托单位能为研究所提供制度、政策、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办公设备、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或支持。

3.在依托单位的支持下,研究所运转良好,能够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突出。

附件7:

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

创新教育研究所建设方案

研究所全称“江西省创造学会 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 创新教育研究所”,简称“省创学会中创委研究所”、“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创新教育研究所”,公章名称“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英文译名为“The Research Institute ofInnovation Education,Jiangxi Creative Studies Institute”(缩写RIIE)。

研究所的规划筹建时间,从2015年6月撰写了创办创新教育研究所的初步设想,到2016年3月正式筹建创新教育研究所,最终2016年7月10日江西省创造学会发文《关于成立“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赣创会字[2016]8号),历时共一年。

研究所在《江西省创造学会章程》及《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章程》框架内开展工作,并接受江西省创造学会秘书处的领导监督,接受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创委”)的直接领导和管理。

一、办所背景

1.国际形势、国家政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新的机遇。为今之计,就是要积极培育创新型人才,大力建设创新型学校、创新型企业,最终建成创新型国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适时提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相关政策文件。2015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提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4月江西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赣政发[2016]20号)等文件激发了江西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赣发〔2014〕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60号)等文件持续推进江西高考改革。

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教师[2014]9号)》、江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函〔2015〕35号)要求高校教师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展基础教育研究,指导中小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研究和竞赛。江西省人保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5 号)鼓励中小学教师受聘担任高校或教育学院的兼职教授,承担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3.同行创新案例。2015年12月,在总结中小学创新教育实验与研究的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山东省教育厅指导创办了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以及14个研究所,其中“学校自主发展研究所”、“青少年创造力培养研究所”落户科技创新名校章丘四中,极大推动了山东省中小学创新创造创客教育的发展。2015年12月,江西财经大学联合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省检察院、省高院、南昌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创办了“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1月南昌大学聘请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教授聂建国院士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上这些成功的创新案例,对本研究所的筹建具有启示意义。

二、指导思想

1.办所目的。创办研究所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促进创新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探知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规律,探究创新教育规律。

2.思想立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立场);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冷静的头脑(中立场);批判的立场,边缘的姿态,弱势的地位(小立场)。

3.所训。以“行胜于言”作为研究所训词。“行胜于言”不是不言,而是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以行证言。实践是检验言辞、理论、认识是否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创新教育事业的成败,最终取决于是否有实际行动及其效果的大小。

三、组织机构

1.机构性质。研究所为省造创学会中创委的组成部门,接受中创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向其汇报工作和寻求帮助。研究所无行政事业级别、国家财政拨款、独立办公场所,是非营利性的独立研究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均属免费兼职和志愿服务性质。研究所的依托(落户、挂靠)单位江西省吉水中学,为研究所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制度、政策、经费、场地、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或支持。

2.机构组织。研究所的组织机构包括:所长、学生所长助理、学术内刊《江西创新教育》编辑部(前身为《江西创新教育年度研究报告》撰写组)、学术委员会暨课题评审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3.工作职责。研究所所长在中创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专门负责或协助中创委完成研究所的制度建设、发展规划、政策经费、后勤会议、技术设备、课题管理、期刊出版、论文评比、教材出版、专著译著出版、专利开发、赛展组织、评优评先、成果推广、基地建设、考察调研、校(馆)企合作、校校合作、产学研政企地合作等事务,参与完成江西创新教育年度研究报告,参加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传帮带指导吉水中学日新社联年轻教师成长。

学生所长助理(即研究所驻吉水中学日新社联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的选聘,须经过吉水中学日新社联招新的个人简历、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以及1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所长报中创委审批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1年。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的工作要求是:勤快高效、忠诚老实、熟悉业务、严守纪律;具体工作职责是:协助所长处理研究所的行政工作、科研工作、档案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日新社联优秀社员的评选工作,做好研究所(含合作单位)与日新社联之间的沟通联系、通知传达、支持扶助及各种协调工作,协助所长接待省创造学会、中创委的来访检查,向所长提出工作建议或对策,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紧急事务。

学术内刊《江西创新教育》编辑部(待创刊),面向中创委及省创学会所联系的各会员单位和基地的师生采稿,要求是创新教育领域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已发、未发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均可收录,拟由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处免费检测查新。在《江西创新教育》创刊之前,设置《江西创新教育年度研究报告》撰写组,于每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研究报告。

学术委员会暨课题评审委员会,为研究所的发展进步提供咨询参谋、资源支持、专业指导、批评建议等服务工作;承担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中期、结题评审工作;检查、监督、评估学术道德行为,受理学术失范的监督举报。

研究所既要依规运行,向中创委、省创造学会秘书处请示汇报,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活动,做好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工作。在中创委的帮助下,研究所具体指导吉水中学日新社联的建设发展事宜,指导社员学生参加创新活动比赛、申请专利、申请高考自主招生或单招、参与课题研究、撰写论文、编写教材、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建设日新社联档案库,调研社员学生在高校的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情况。

四、建设基础

1.支撑体系。研究所依托吉水中学日新社团联合会这个中学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江西服装学院提供的科研条件、江西服装学院创业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江西财经大学创业教育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提供的科研条件、江西省华德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科技创新技术设备,以及省创学会和中创委所联系的其他所有会员单位、基地单位、高校、中小学、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行业企业等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生创新教育研究工作,相关研究成果又可用于指导中小学生创新教育实践活动。

在省创学会及中创委的协调下,研究所与各合作单位及基地协调配合,深度合作,协同科研攻关,共享教学科研资源(政策、经费、场地、人才、设备、资料、技术、信息、机会),相互聘请兼职人员(志愿服务性质、无工资福利收入,但聘用单位应给兼职人员提供与专职人员同等的科研条件),合作培养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潜能、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产出创新教育领域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教材、专著、译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实验报告、调研报告、横纵向课题、赛展获奖、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培养创新教育领域的省市级专家(包括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聘书的专家、高校颁发聘书的兼职教授和兼职硕导)。

2.科研基础。江西省创造学会及其秘书处、省创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省创学会及中创委所联系的各会员单位及基地,在创新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创业经历和科研成果。

3.科研优势。省创学会及中创委所联系的各基地中,既有中小学又有高校的实证案例,可对基地学生开展长期的跟踪研究(从小学、中学到大学连续跟踪调查研究)。

五、发展规划

1.基本任务。研究所的职能是“科研、指导、服务”,基本任务是开展创新教育研究活动,并为各基地的创新教育研究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培养创新教育研究的师资,指导培养各基地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智库,每年发布一次《江西创新教育年度研究报告》,可公开发表、会议宣读或向省社科院《内部论坛》投稿,供相关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学校、家长、企业参考。

2.主要研究方法。强调实证研究和跟踪调查研究,要对创新教育基地的实证案例开展长期的跟踪调查研究,不搞空洞的或缺乏客观事实证明的纯主观思辨研究。例如,吉水中学日新社团联合会尤其重视全面的实证案例研究、长期的跟踪调查研究,对在校社员学生及毕业社员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实证案例跟踪调查,并设置档案库,将所有实证调研资料存档。吉水中学2015届毕业生、现香港理工大学酒店旅游管理专业2015级学生周立达和南昌大学新闻学系2015级学生王和耀已确定为首批跟踪研究的毕业生对象和实证案例。高中生的创新教育,不能只看高中这3年,要用发展的眼光培养学生,要跟踪学生在大学、职场中的创新能力发展情况。

要以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实践的观点来培养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的创新创造潜能,所以研究所重视中小学与高校相衔接、学校与社会(社区、政府、行业企业)相衔接、学校与家庭相衔接、学生与教师相衔接、理论与实践相衔接(强调对“教学做一体”模式及对策应用的研究)。

3.主要研究范围。一是中小学生创新创造教育研究(人文社科创新教育、科技创新创造教育、社会实践创新教育<实践是创新的源泉动力基础基本要求根本途径评价标准目的归宿,创新是实践发展的动力和必然要求>、创新创造学原理、创新教育的管理体制及政策环境),二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创新创业创造创客教育),三是中小学教育管理及教学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思维指导下的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高考考试招生录取改革、中考小考考试招生录取改革)。

4.研究特色。致力于研究“中小学生创新创造教育 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之衔接问题”(与其他同行研究机构之间开展错位竞争)。同时关注“学校创新教育与社会职场的创新要求之衔接问题”、“创新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广之衔接问题”,“创新型人才培养与中小学教育考试招生录取制度之衔接问题”、“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之衔接问题(科研与教育教学衔接、科研与教师成长衔接)”。

5.科研主攻方向。创新的范畴包括“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评价考核创新、风气环境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司法创新”等各个方面,其中科技创新是核心,人文社科创新是方向动力。根据我省中小学生创新教育现状和高考改革趋势,确定以推广应用研究、科技开发研究、衔接问题研究为研究所的科研主攻方向,重点突破横向课题和专利。

6.发展目标。通过打造八个平台,将研究所建设成为江西省中小学生创新教育研究的重地,与省内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里的相关研究机构相比,与省外的相关中小学研究机构相比,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强劲竞争力。

八个平台包括:学术研究平台(研究创新创造创业教育)、教育智库平台(为创新教育提供对策)、师资培养平台(培养能够胜任创新教育的师资)、学生培养平台(培养大中小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志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均为志愿服务性质)、社会服务平台(科研成果和调研成果转化为国家机关的政策)、对外交流平台(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免费担任顾问或兼职人员)、文化传承平台(传承创新创造创业的文化理念)。

中创委和研究所联合各合作单位、基地,共创“顶天立地”的事业,所谓“顶天”,就是与国家“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四创”(创意创造创新创业)、江西省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及其带来的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等大环境相契合,自觉开展创新教育的活动和研究,产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实践科研成果;“立地”就是立足各合作单位、基地的实际情况,将创新教育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各单位和基地的现实资源,转化为促进师生发展成长的现实资源。

7.制度建设。在开展创新教育实践和研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道德、法律、国家政策、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降低安全、时间、经费成本,要始终坚持专业化和透明化,重视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兼顾群众评价和领导评价,尊重民主和正当程序,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因此需要出台一系列可操作、有效果的规章制度,如《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建设方案》《研究所所长选任条件》《学生所长助理兼档案库管理员工作纪律要求》《档案库工作细则》《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课题评审专家工作职责》《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研究所科研道德规范》《研究所依托单位条件要求》。

新窗口打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