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创研字〔2017〕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创委各地市负责人、会员单位、创新教育基地、各中小学:
为了及时总结创新教育活动经验,探索创新教育规律,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创新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赣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创新教育师资培训会”上公布的总课题及子课题要求,现决定启动2017年度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的研究方向包括三个:一是中小学生创新创造教育研究(人文社科创新教育、科技创新创造教育、社会实践创新教育、创新创造学原理、创新教育的管理体制及政策环境),二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创新创业创造创客教育),三是中小学教育管理及教学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思维指导下的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高考考试招生录取改革、中考小考考试招生录取改革)。
在校大中小学生主持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学生科研创新专项课题”,不限制研究方向,指导老师作为课题组成员署名,并在课题申报书的“具体分工”栏目中注明“指导老师”。对于学生科研创新活动,以鼓励和引导为主,学生专项课题的评审标准,将在教师课题评审标准的基础上有所降低,详情另发通知。
2.课题组如实填写《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每个课题限填主持人1人,其他参与人员不得超过8人(含学生科研创新专项课题的指导老师)。
3.坚持在“实事”中“求是”的科学研究理念,在真实的教育经验、实验、观察的基础上,探索出创新教育现象的内在本质及其客观规律来,为创新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4.省创造学会中创委的各地市负责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创客部长、研究所所长、各会员单位、各基地单位要及时通知到位并组织申报。“赣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创新教育师资培训会”的各参训单位、老师,要参考总课题、子课题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5.课题立项申报不需缴纳任何评审咨询服务费用。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本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员可在江西省创造学会QQ群238732773、江西省创新教育QQ群 53836670、江西创造学会交流QQ群137131316的共享中下载《申报书》填报。
2.材料审核
各申报单位的课题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严把质量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申报材料出现差错和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由申报单位承担责任。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
3.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及《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申报书》需一式三份)。
请各申报单位的课题管理部门务必在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间将审核签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创新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吉水县文山大道吉水中学邓明波(收),邮编331600。
电子申报材料发送邮箱:562375585@qq.com。
联系电话:手机151-7067-4671。
三、评审程序
创新教育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从“课题评审专家库”中邀请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实施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研究所统一将拟立项课题报送省创造学会审批,颁发《立项证书》。
立项结果将在江西省创造学会QQ群238732773、江西省创新教育QQ群 53836670、江西创造学会交流QQ群137131316中公布。
四、课题评审委员会(研究所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倪锋 省创造学会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王云 省创造学会常务副秘书长
联络员:邓明波 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所长
附件:
附件1:《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3:《2017年度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4:《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
附件5:《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汇编与内容要求》
附件6:《创新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开展 2017年度 创新教育研究课题 立项申报 通知
抄 报:江西省创造学会 江西省创造学会中小学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
抄 送:倪锋秘书长 王云常务副秘书长 陈功健主任 李亚春常务副主任
江西省创造学会创新教育研究所 2017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