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起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
2016年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挂牌督办的巴彦淖尔市“后宫佳丽三千”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由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9月12日、12月28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行八个月;被告人雷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行十个月;被告人凡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行八个月。其他28名涉案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2015年11月1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文化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名为“后宫佳丽三千”的微信群涉嫌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经进一步扩线侦查,又发现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微信群和米聊群共计25个,涉及全国多个省(区、市)。上述25个群共有群成员14953人,传播淫秽视频4167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