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腐败搭上“互联网+”的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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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腐败搭上“互联网+”的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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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腐败利用电子商务管理的漏洞,而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亟需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管理力度,尽快制定网络销售礼品规范。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599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约11%;给予1643人党纪政纪处分,占总人数的14.48%。而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呈现出花样翻新的势头,不仅披上了“隐身衣”、涂上了“保护色”,更搭上了电子科技的顺风车,玩起了“七十二变”,更具隐蔽性,更难察觉。

客观来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在各地的有效执行,特别是中央纪委屡次发文整治公款送礼歪风,各种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加上相关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人利用网络平台,谋求更加“安全”的送礼方式,费尽心思地用“互联网+”的方式曲线送礼,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等隐蔽性极强的送礼方式成为一部分人的送礼神器,大搞“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腐败搭上“互联网+”的快车,甚至形成了灰色产业链,亟需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警惕。

在笔者看来,“互联网+”之所以受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青睐,一是送礼和收礼双方互不见面,风险小;二是省略了实体兑现环节,不易暴露;三是通过网络交易,便于逃避监督。在电子商务的表象下,“互联网+”似乎为腐败行为披上了“隐身衣”。

防止腐败利用电子商务管理的漏洞,而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亟需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管理力度,尽快制定网络销售礼品规范。如扩大监管范围,不仅购卡实名,用卡也要实名,不仅线下实名,线上也要实名,不仅要限制单卡金额,还要限制单卡销售数目等等,给“互联网+送礼”留下电子证据。同时,要加大对售卡单位使用发票的监管,特别是要通过制定法律加强技术层面的监管,给那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存有侥幸心理的送礼收礼之人戴上紧箍咒。

当然,有人利用“互联网+”送礼,就必然有人收礼,其背后隐藏的必然是利益交换,实质上仍然是权力失范在作怪。因此,要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歪风,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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