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卫生与健康领域基础性法律 有望让医改出现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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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卫生与健康领域基础性法律 有望让医改出现新转机

发布时间:       2018-03-12 18:41:35特约作者 陈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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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3月12日讯(浙江在线特约作者 陈作兵)医疗健康一直是历次两会的关注热点。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普遍提高,健康问题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是获得感、幸福感。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困扰政府多年的医疗民生问题提出了一条破解方案:分级诊疗。

为什么说“分级诊疗”可能是破解目前“就医难、就医贵”医疗现状的一把利剑呢?

我们知道,目前制约中国医疗满意度、获得感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是医疗资源的缺乏,而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平衡。中国人均医疗资源,诸如大型CT、MRI和医疗高端人才,数量上并没有落后于某些发达国家,但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这就容易造成三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情况。

为什么会这样?专家认为,问题的一大关键是没有分级诊疗,基层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工不明确,非盈利性机构和盈利性机构分工不够明确。

两会时间,卫生界专业人士正在密切关注一部和每个群众利益戚戚的相关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基本法是中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意义重大。

3个月前,在广泛征求不用层面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这部基本法草案。

基本法草案首先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医疗卫生不是产业,也不能产业化。医疗卫生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而非盈利。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就得加大投入,公立医院的薪酬必须和和其业务收入(包括药费、治疗费用)脱钩。

基本法草案明确:“要坚持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保基本,承担全民的基本医疗任务,包括预防、治疗、康复等,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服务纳入基本医疗社会保险范畴。而盈利性的医疗机构,主要解决一部分特需要求的人群,比如一些有商业保险的人士、经济收入较为高端对医疗的“升级需求”人士,或者一些非盈利医疗机构尚未涉及的领域。

草案明确了盈利和非盈利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这就使这两类医疗机构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相互补充。这对于前段时间披露的某民营医院“100元钱住院8天”包吃保住包看病,或者某些药店“买100医保药物送1盒鸡蛋”之类的怪现象,或能产生解决相应效用。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草案将公立医院严格限定在“基本医疗”范围,而将更广阔的特需市场,留给了盈利性医疗机构,对某些正规的社会办医,在促进它们提高医疗特色的同时,也应当能带来很大利好。

草案明确提出“国家对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做好预防保健、慢病管理、一些常见病、普通疾病的诊疗。三级医院重点在于解决疑难疾病、重大疾病、多系统复杂疾病等诊疗、技术辐射、培训、科研等任务,成为临床重大病诊治中心。深化医改离不开分级诊疗的推进,在全球范围内,分级诊疗是通行的基本制度,有专家建议“在尊重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利用医保等市场之手有序推动”。

纵观草案内容,我们可以期待,2018年中国医改或将出现新转机。

(作者陈作兵为医学博士,浙江大学医学院康复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康复医学会副会长)

标签:诊疗;医疗机构;分级;医疗;人民群众;基本法草案;医疗资源;两会;医疗卫生;盈利编辑:黄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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