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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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市爱卫办制定了《西安市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内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的制作、张贴工作。

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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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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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制吸烟标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张贴规范。

一、禁止吸烟标识制作标准

(一)本市禁止吸烟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要求,基本图形警示标识如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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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通用标识。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控制吸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应当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和第二十一条“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规定,通用禁烟标识基本图形分两种:

1. 通用禁烟标识为在本市禁止吸烟基本图形警示标识基础上,标注中英文“禁止吸烟 No smoking”、“控烟举报投诉电话:12345”和“违者罚款10元,场所控烟不力,罚款500-1000元”,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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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竖型长方形:横宽与竖长比例为2:3,适用于建筑物出入口、大堂(厅)、礼堂(厅)、会议室、办公室、活动室等空间较大的室内禁止吸烟场所。

横型长方形:横宽与竖长比例为1:0.618,大小不限,适用于大堂(厅)、会议室、办公室、活动室、场馆观众席等各类室内禁止吸烟场所,以及走廊、楼梯通道等室外禁止吸烟场所。

2. 烟草制品销售单位除张贴通用禁烟标识外,还应张贴烟草销售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告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告示横宽竖长比例为1:0.618,应标注“本店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和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见附件1),示例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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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以上两种通用禁烟标识基础上制作不同形式的警示标识及控烟宣传台卡、桌签等控烟宣传品。

(三)室外吸烟区标识。

1.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室外吸烟区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吸烟区基本图形可以使用横板或竖版标识(图4)。各单位可根据吸烟区情况自行设计制作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区,警语文字可以从附件1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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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吸烟区引导标识:在禁止吸烟区域张贴的吸烟区引导标识应包含“此处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请到××处”,“吸烟危害健康Smoking is Hazardous to Health”等字样。吸烟区引导标识可根据实际环境自行设计制作。

(四)场所入口处禁止吸烟标识。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场所入口处禁止吸烟标识的基本样式有悬挂壁面和立于地面两种。悬挂壁面分为正方形、长方形和圆形等形式指示牌,长方形长宽比例为3:2;立于地面分为斜面平底、锥脚、L型脚等形式指示牌。适应于禁烟区域的出入口、大堂(厅)、礼堂(厅)、会议室等禁烟场所出入口使用。场所入口处禁止吸烟标识为在基本图形警示标识基础上,标注中英文“禁止吸烟 No smoking”、“依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本场所室内(外)所有区域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元,场所控烟不力,罚款500-1000元”和“控烟举报投诉电话12345”,内容样式见图5,指示牌式样见图6。各单位可参照样式或根据实际环境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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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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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二、张贴规范

(一)禁止吸烟标识张贴范畴。

《办法》规定的各类禁烟场所,均应按要求张贴、放置禁止吸烟标识或禁止吸烟告示。烟草制品销售单位除张贴通用禁烟标识外,还应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告示。允许设置吸烟区的限制吸烟场所,应在非吸烟区张贴或设置吸烟区引导标识,在吸烟区张贴或设置明显的允许吸烟标识和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二)禁止吸烟标识大小、张贴位置与密度要求。

1.标识大小:各款禁烟标识长宽比例规格要符合各款式的要求,具体印制尺寸不限,可以根据各场所的大小按模板要求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变更基本图形警示标识的配色。

2.张贴位置:建筑物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大堂(厅)、礼堂(厅)、活动室、楼梯、走廊、卫生间、公共电梯内、公共交通工具、各类展馆、体育馆等各类禁烟场所的显要位置处,墙面、柱面或壁面张贴高度应为离地面约1.7米,但应根据场所大小、高度,达到美观要求为宜。公共交通工具在乘客两侧或前侧显要位置。

3.张贴密度:各禁烟场所应在出入口、显要位置设置禁烟标识,以能及时、有效告知进入禁烟场所人员为原则,张贴密度原则上要求在各处的视野下能够看到禁烟标识。公共电梯内、公共交通工具内至少1个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吸烟人行楼梯各层拐角处至少1个禁止吸烟标识。

4.张贴要求:各类禁止吸烟标识或告示张贴应平整、整洁,禁止吸烟告示牌放置美观、得体。应定期对各类禁止吸烟标识或告示进行更新或维护。

禁止吸烟标识的模板图例可在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xawjw.xa.gov.cn/ptl/index.html)自行下载。

附件: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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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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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有7.4亿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的危害。

二、中国每年因吸烟死亡的人数逾100万,超过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

三、现在吸烟者中将来会有一半因吸烟而提早死亡,吸烟者的平均寿命比不吸烟者缩短至少10年。

四、烟草烟雾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

五、烟草制品中的尼古丁可导致烟草依赖,烟草依赖是一种慢性成瘾性疾病。

六、吸烟及二手烟暴露均严重危害健康,即使吸入少量烟草烟雾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七、二手烟暴露没有安全水平,室内完全禁止吸烟是避免危害的唯一有效方法。

八、在室内设置吸烟区(室)、安装通风换气设施等均不能避免二手烟暴露的危害。

九、不存在无害的烟草制品,只要吸烟即有害健康。

十、“低焦油卷烟”、“中草药卷烟”不能降低吸烟带来的危害,反而容易诱导吸烟,影响吸烟者戒烟。

十一、吸烟可以导致多种恶性肿瘤,包括肺癌、口腔癌、鼻咽部恶性肿瘤、喉癌、食管癌、胃癌、肝癌、胰腺癌、肾癌、膀胱癌、宫颈癌、结肠直肠癌、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等。

十二、吸烟可以导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青少年哮喘,增加呼吸道感染的发病风险。

十三、吸烟可以增加肺结核患病和死亡的风险。

十四、吸烟可以导致冠心病、脑卒中和外周动脉疾病。

十五、男性吸烟可以导致勃起功能障碍。

十六、女性吸烟可以导致受孕几率降低、流产、死胎、早产、婴儿低出生体重,增加婴儿猝死综合征的发生风险。

十七、吸烟可以导致2型糖尿病,增加其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十八、吸烟可以导致牙周炎、白内障、手术后伤口愈合不良、皮肤老化、老年痴呆、绝经后女性骨密度降低和消化道溃疡。

十九、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肺癌、冠心病、脑卒中、乳腺癌、鼻窦癌。

二十、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成年人急慢性呼吸道症状、肺功能下降、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十一、孕妇暴露于二手烟可以导致婴儿出生体重降低、婴儿猝死综合征、早产、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和唇腭裂。

二十二、二手烟暴露可导致儿童支气管哮喘、肺功能下降和中耳炎。

二十三、戒烟是降低吸烟危害的唯一方法,戒烟越早越好,任何年龄戒烟均可获益。

二十四、戒烟可以显著降低吸烟者肺癌、冠心病、慢阻肺等多种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风险,延缓上述疾病的进展,并改善预后。

二十五、吸烟的女性在妊娠前或妊娠早期戒烟,可以降低早产、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低出生体重等多种问题的发生风险。

二十六、吸烟者在戒烟过程中可能出现不适症状,必要时可依靠专业化的戒烟治疗。

二十七、吸烟者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益,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二十八、吸烟者应当积极戒烟,吸烟者本人的戒烟意愿是成功戒烟的基础。

二十九、戒烟门诊可向吸烟者提供专业戒烟治疗。

三十、西安市控烟举报热线电话为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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