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回复 星标
更多

关于举办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国卫办职健函〔2020〕 10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各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一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定于2021年1月至10月组织开展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报社、工人日报社。

(三)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报社、工人日报社、劳动保护杂志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二、作品主题

围绕“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助力职业健康保护”主题,突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工作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主题元素,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传播职业健康知识。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图文类。包括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摄影作品、诗歌、故事、漫画等。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报送,不超过2000字,并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报送JPG或PDF格式文件,要求图文搭配得当,清晰准确。

(二)视频类。包括科普短片、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等。作品应为1080P高清制式的MP4格式文件,要求画面优质,声音清晰,字幕、配乐得当,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和工会系统各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及企业建立的职业健康宣传科普类微博、微信公众号,旨在提供职业健康资讯、政策解读等信息,不含个人公众号。作品需报送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500字以内。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职业病防治机构、疾控中心、行业协会、媒体、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原则上各省级总工会组织报送至少2件作品;各省级职业病防治院、负有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的疾控中心至少报送1件作品。

(二)作品提交。参选者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在线报名流程(见附件1)上传作品并提交《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各地区可先行开展省级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并优先推荐省级征集活动优秀作品。

(三)省级初审。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总工会分别于2021年7月31日前,按在线审核流程(见附件3)对作品完成初审,向活动组委会推荐通过初审的参选作品,并将《作品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形式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品主题、形式和体裁格式等要求,于2021年8月31日前组织完成对各省推荐的参选作品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作品将在健康中国平台进行展示,并进行网络投票。

(五)专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参选作品,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遴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名单。设组织奖和作品奖两类奖项。

(六)结果公布。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发布,并适时举办总结交流活动。获奖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中国疾控中心官网、健康报、工人日报、劳动保护杂志、健康中国APP等平台进行展示和传播。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要通过本地主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传播展示获奖作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与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总工会分别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作品报送、联系协调等工作,于2021年1月8日前将《征集活动联络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反馈至指定邮箱。

(二)中央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内作品征集活动,参选作品统一由中央企业总部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在线报名流程(见附件1)上传作品并提交《作品报名表》(见附件2)和《作品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

(三)参选者需按照活动规定的时间提交作品,图文类、视频类作品创作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办时间应在2020年1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周年以上)。

(四)各地要对报送作品的专业性、原创性和科学性进行严格把关,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活动组委会享有对参选作品的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对作品格式和内容提出调整和修改,并用于本次活动的相关宣传展示。

联系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李博雅

联系电话:010-83132931-8002

电子邮箱:whp@niohp.chinacdc.cn

附件:1. 在线报名流程

2. 作品报名表

3. 在线审核流程

4. 作品报送汇总表

5. 征集活动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窗口打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