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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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疾控寄地便函〔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血地处、血防办、地病办、重传处、健康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6日是第15个“全国疟疾日”,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共创无疟世界”。2020年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2021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疾病防控成果。今后,全社会仍要继续努力,持续推动落实各项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策略措施,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尽管我国已经消除疟疾,但是每年仍有大量的输入性病例,传播媒介等流行条件尚未根本改变,境外输入疟疾引起再传播的风险持续存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以 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认识做好防止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快速精准、联防联控”工作原则,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

二、全面落实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各项防控措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特别是口岸城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教育、财政、商务、文化旅游、海关、移民管理、军队等有关部门深入落实《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压实部门职责,深化部门合作,围绕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工作保障等重点,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卫生检疫、边境口岸、国际旅行保健等机构一线疟疾防治人员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处置能力,及时发现病例和精准阻断传播,持之以恒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

三、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海关、移民管理、军队等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疟疾日”契机,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围绕宣传主题,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在边境地区、国际机场、码头、口岸、涉外用工企事业单位、入境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针对边民、边防人员以及往来境外疟疾流行地区务工、旅游、商务、维和等重点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四、组织做好消除疟疾成就宣传和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消除疟疾成就,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的良好氛围。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各地要做好表彰后的宣传工作,充分挖掘消除疟疾过程中的先进事迹,激励疟疾防控工作者继续为做好防止输入再传播工作和实现无疟世界贡献力量。

请各地提炼本地“全国疟疾日”活动的亮点和重点,将活动总结材料(含照片、海报、视频等)于2022年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疾控局涂宏、吕冰琪

电  话:010-68792380、68791182

传  真:010-68791182

邮  箱:tuhong@nipd.chinacdc.cn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2022年4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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