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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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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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禁毒办传发〔2022〕22号

各设区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国家禁毒办决定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继续在全国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 近 平 总书记对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禁毒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大力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热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责主线,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示范创建、“无毒守护”、“清源断流”、“平安关爱”、“最美禁毒人”宣传推选、青少年智慧禁毒教育云课堂等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重视支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视察禁毒工作、出席宣传活动,提升禁毒宣传活动规格和层次。“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省禁毒办将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禁毒新闻发布会,提请国家禁毒办、省领导参加全省首届“最美禁毒人”荣誉发布暨青少年智慧禁毒教育云课堂启动仪式,并会同相关单位举办“纪念虎门销烟183周年”禁毒书画展、禁毒科普展,录播《主播说禁毒》系列专题节目,展播禁毒公益广告,发布《正青春,不“毒”行》福建禁毒卡通形象系列宣传动漫短片,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主动配合,积极策应,形成全省整体主题宣传活动声势。

二、充分履职尽责,强化整体合力。各地禁毒办要发挥主责主导作用,制定富有地方特色“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持续营造多角度、高频率、全覆盖的禁毒宣传格局。党委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报道。要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组织策划线上线下禁毒专题新闻发布,有序发布禁毒重点工作、重要措施、重大成效。教育部门要借助智慧禁毒教育云课堂新模式,组织学生参观禁毒宣教室、观看禁毒动漫公益宣传片,加强学校主阵地禁毒教育。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防艾、防疫等宣传活动,广泛科普禁毒知识。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宣传,规范整治涉毒网络直播等行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融入“中国梦·劳动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等活动,重点针对青年职工、农民工群体、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宣传活动。其他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发挥整体合力,充分利用本系统资源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各领域各战线禁毒工作措施与成效。

三、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宣传实效。各地要集中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延伸毒品预防教育“6+N”模式,不断把今年禁毒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要组织观看林则徐虎门销烟相关历史展览、影视作品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传承弘扬禁毒和爱国主义精神。要鼓励引导群众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创作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的文学、小戏、小品、歌舞等禁毒题材作品,推动精准化、特色化禁毒宣传教育入户到家。要把禁毒宣传内容融入全民健身、卫生防疫、文明创建等活动,提高公众对毒品问题的认知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广泛发动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组织禁毒志愿者,组织开展广场活动、文艺演出、专题咨询、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易被群众接受的集中宣传活动,形成街道、社区、农村整体覆盖、点面结合的禁毒宣传氛围。要认真总结青少年智慧禁毒教育云课堂试点工作,加快全省推广力度,确保毒品预防教育课程“五落实”真正落地见效。要加快推进禁毒教育基地、禁毒宣教室标准化建设,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等易染毒群体参观,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阵地使用率。要组织开展“最美禁毒人”等宣传推选活动,表扬奖励扎根基层一线、献身禁毒事业的禁毒工作者、志愿者和民间禁毒人士,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四、注重融合联动,强化传播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改进优化“互联网+”禁毒宣传模式,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普及毒品预防知识,传播禁毒理念,掀起禁毒集中宣传热潮。要发挥大众传媒主渠道作用,遴选地方毒品大要案和典型案例,组织新闻部门提前介入策划,组织新闻记者深入禁毒基层一线,高频次、多角度、多形式进行报道,营造强大宣传声势。要加大全媒体传播力度,利用本地禁毒新媒体与国家、省禁毒办整体联动,统一设置议题,集中使用“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热门话题,矩阵式集中推送禁毒消息、制播禁毒热点爆款话题作品,增强禁毒信息的传播力和参与度。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机场、码头等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街道电子屏幕、楼宇广告栏等平台,集中展映公益广告、短视频、动画动漫等融媒体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禁毒故事、发好禁毒声音。

五、规范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主,严格遵循有关部门关于案件采访报道、舆情监测处置、外宣、新媒体建设管理、毒品目标案件报道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内外有别、上下有序,找准执法和宣传的平衡点,做好禁毒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不断完善禁毒新闻宣传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常态化联络协调,规范禁毒新闻报道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报备报送手续,共同做好禁毒新闻稿件、节目审核把关工作,不断提高禁毒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禁毒新闻线索、随意发表评论或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书面情况及活动图片、音视频材料请于7月4日前报省禁毒办。

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辛少雄  联系方式:0591-87094427)

原文链接:https://www.qztc.edu.cn/bwc/2022/0602/c947a2592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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