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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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39739<85339739> 2022-09-10 21:58 福建 福州 只看该作者

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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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2〕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委(局)属委(局)管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2年9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义诊活动,为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3-19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 线上义诊活动。各地要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适当的线上义诊活动。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互联网医疗资质情况,组织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康复、护理专家,进行适宜疾病的咨询、问诊和慢性病复诊、康复指导、健康教育等,重点要针对群众需求集中、诊疗难度较大、关注度高的慢性病、肿瘤、儿童 疾病、精神障碍、地方病等疾病诊疗和医学心理健康服务等安排医疗力量。

(二) 二级以上医院院内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为群众办实事, 动员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三)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农村地区,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要以脱贫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为重点,努力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健康问题。

(四) 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基层需求,派出慢性病、肿瘤、儿科疾病、地方病、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五)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任务和巡回医疗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 协商安排。

(六) 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 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队需求,组织地方医疗机构为广大官兵和军属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要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营造拥军拥属良好氛围。

(七)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地方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重点通过线上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要通俗易懂。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是医疗卫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义诊活动要深入基层和农村,关注退役军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表彰奖励获得者,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脱贫人口、优抚对象、救助对象等医疗需求,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结合现阶段工作重点对义诊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制定可操作、见实效的实施方案。

(二) 结合形势,调整方式。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妥善安排适宜的义诊内容。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义诊活动周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院内感染防控制度规范,做到义诊期间和平时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要求。要做好日常诊疗、义诊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秩序不受影响。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作用,减少人群聚集,指导医务人员和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今年义诊周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不安排启动仪式,不统一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 (管)医院义诊活动按照属地原则安排。

(三)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健康宣教,广泛传播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重点宣传强调慢性病防治常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疫情防控要求等,帮助群众掌握个人防控、手卫生和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

(四) 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 当地的医疗需求、群众感受、发现的问题以及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统计表及义诊活动总结分别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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