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评价结果的通报
全爱卫办函〔202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2022年,全国爱卫办依据《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对全国地级行政区划的407个市(区)2021年度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了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了2021年度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名单、各省(区、市)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名单(见附件),对这些城市提出表扬,希望各地再接再厉,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
全国爱卫办
2022年9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度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名单
浙江嘉兴市
江苏无锡市
江苏苏州市
浙江湖州市
北京东城区
江苏南京市
上海嘉定区
江苏连云港市
江苏常州市
浙江杭州市
湖北宜昌市
江苏扬州市
天津和平区
上海崇明区
江苏盐城市
江苏南通市
广东珠海市
江苏泰州市
上海金山区
浙江丽水市
北京怀柔区
江苏镇江市
浙江绍兴市
北京西城区
上海静安区
湖北武汉市
上海虹口区
上海黄浦区
浙江宁波市
江苏淮安市
2021年度各省(区、市)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名单
北京东城区
天津和平区
河北承德市
山西晋中市
内蒙古乌海市
辽宁盘锦市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上海嘉定区
江苏无锡市
浙江嘉兴市
安徽黄山市
福建厦门市
江西宜春市
山东威海市
河南鹤壁市
湖北宜昌市
湖南岳阳市
广东珠海市
广西柳州市
海南三亚市
重庆沙坪坝区
四川成都市
贵州贵阳市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西藏日喀则市
陕西安康市
甘肃兰州市
青海西宁市
宁夏石嘴山市
新疆克拉玛依市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文末有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