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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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39739<85339739> 2023-03-29 15:11 福建 福州 只看该作者

[上海]-关于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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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准确。提升健康科普信息的质量,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健全发布传播工作机制,遏制虚假信息,净化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环境。

——坚持服务可及。以公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增加权威健康科普资源供给,拓宽传播渠道,方便市民群众准确查询和获取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可及性。

——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公益性原则,生产、发布和传播符合目标人群特点、文化水平和阅读习惯的健康科普资源,为市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提升市民健康获得感。

二、健全发布传播机制

(一)协调联动机制

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健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发布、传播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和工作流程。发挥联动优势,加强部门合作,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问题,为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提供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科委、科协等部门应支持鼓励专业机构和人员加大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力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为健康科普知识审核、发布提供支持。宣传、网信、经信、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推动健康科普内容创作、出版发行和传播,扶持、指导各类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工作,会同专业机构,推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加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平台、渠道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传播平台要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或关停。

(二)发布管理机制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等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主体,应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健康科普知识生产、审核、发布等管理制度,明确具有专业背景的健康科普知识编辑与审核人员,对发布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进行常规性审查。鼓励各主体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康科普信息专家审核机制,依托市、区健康科普专家库等专业力量,组建专家审核团队,明确审核范围和审核程序,提升健康信息质量,遏制虚假信息。

涉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户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健康科普知识生产的公众账号,应要求用户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的核验。

建立发布主体备案制度。各主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健康科普节目和公众账号,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监测通报机制

各发布传播主体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舆情反应机制和虚假信息举报受理制度,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和受理投诉等工作,对于自身发布和传播的虚假信息,应及时删除并向社会公众澄清和纠正,同时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的监管,及时掌握各主体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情况。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20卫生热线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于出现较多虚假信息且影响较大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及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并依托“沪小康-上海健康科普资源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辟谣信息。

(四)激励引导机制

设立有财政经费支持的健康科普项目。鼓励引导相关单位、各类媒体开办优质的健康科普节目或栏目。征集推选优秀健康科普人物、作品、栏目、案例、平台等。选树“上海健康科普品牌”,培育一批辐射长三角、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健康科普品牌。

各级、各类专业机构应将策划、组织和参与健康科普活动、开展健康科普创作和传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内容,拓宽健康科普职业前景,提升开展健康科普工作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推动建立健康科普创新发展基金,探索建立政府、单位、社会相结合的健康科普激励机制,鼓励和资助更多机构和人员参与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

三、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

(一)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以下简称“两库”)

吸纳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热心健康科普的人员,充实市、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立足全媒体布局和传播需求,不断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有效整合来自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学(协)会、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等渠道的健康科普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科学权威、共建共享的健康科普信息平台。强化“两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资源在健康科普领域的“生产者”和“把关人”作用。持续完善、拓展“沪小康”公众号、上海健康科普资源库小程序、APP等健康科普专业平台。

(二)深化健康促进融媒体中心建设

以市健康促进中心为核心,以“两库”为支撑,推进上海市健康促进融媒体中心建设,通过生产、审核、发布、传播、评估等全流程,持续推出内容科学、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资源。打造健康科普“中央厨房”,不断丰富传播渠道,建设基于全媒体、运行高效、覆盖面广的健康科普发布传播网络,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健康科普需求。利用网络新媒体、大数据技术等,提高健康科普精准度。

(三)建设优质健康科普平台

整合优质资源,支持指导媒体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开办健康教育频道,充分用好融媒体传播手段,有效传播健康科普知识和健康服务信息。支持相关单位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栏目,为公众提供更实用的健康科普知识。

(四)强化专业机构和人员健康科普职能

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健康科普“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完善医务人员规范化培养和业务培训内容,使其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能力,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各专业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特色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设置健康科普栏目。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发布年度“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排行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排行榜”“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排行榜”,引导专业机构与人员加大健康科普优质资源的供给力度。

(五)服务长三角,辐射国内外

根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要求,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在健康科普资源供给、信息共享、人才交流、品牌培育、活动推广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加强与国际国内其他地区健康科普的合作和交流,更好发挥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合作中心在健康科普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进健康上海行动、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联动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设立健康科普引领和能力提升等培养项目,形成健康科普人才梯队。积极推动相关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完善健康科普人才规范化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培训,提升各主体健康科普能力。

(三)加大经费保障

为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等提供经费支持,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推进健康科普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动员各方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参与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监督等工作。相关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参与健康科普发布和传播工作。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 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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