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事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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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事故公告

       近来随着气温的上升,暑假的来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成为了季节性安全工作的重点。根据报道,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已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身亡安全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松山湖高新区水库面积较大,鱼塘、洼地和建筑工地较多,极易引发溺水事故。为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学校、社会必须共同担负起青少年儿童监护、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松山湖的水库、排洪渠、鱼塘和洼地等水域严禁游泳,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勿让孩子到松山湖的水库、排洪渠、鱼塘、洼地等地方游泳。

  2、青少年自身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擅自到松山湖的水库、排洪渠、鱼塘和洼地等水域中游泳,遇到同伴提议到上述地方游泳的,要尽力劝阻并立即告诉家长。

  3、各施工单位要立即进行排查整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清晰设置警示标牌;同时要建立健全门卫及巡查制度,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各企业单位要做好预防溺水宣传工作,指导和督促员工看护好未成年子女,杜绝事故发生。

  5、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并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增强家长作为监护人的安全和责任意识,共同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6、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巡防力量,加强巡查管理,预防辖区内的溺水事故发生。对在禁止水域进行游泳、钓鱼等活动的行为,立即进行宣传、教育和劝阻。

  7、对由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教育不到位引发的各种溺水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位敬爱的家长,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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