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心区将构建“一环+多放射状”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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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心区将构建“一环+多放射状”路网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松山湖管委会按先行先试、依法依规的原则,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试点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同时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关于省下达我市2011年度林业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等事项内容。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会议,市领导梁国英、张科、吴道闻、严小康参加会议。

  据悉,东莞中心区将构建“一环+多放射状”的骨架路网。其中,构建以东江大道-四环路-东宝路-东城东路围合成的环城交通性集散干道,以莞太路、莞龙路、莞长路、港口大道等多放射状的骨架路网。

   议题1:人才安居工程

   松山湖公租房只向企业出租

  松山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宁介绍,目前园区内已出让房地产用地由于房价定位高,并未能够配套解决园区的居住要求。根据测算,剩余居住用地全部建设公租房以及目前在建、已建成的公租房,大约可以解决12万就业研发人员的居住需求,尚有12万人的居住配套缺口。居住配套不足的问题将通过整合周边镇区资源,实施同城化的方式解决。

  据透露,接下来,松山湖金多港地区、南部地区、西区四个片区(其中西区公租房进行总体规划分期建设),将分期分批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公租房的建设均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由园区逐步完善规划及国土手续,分期分批自行筹资建设。

  按照规定,今后松山湖新批的研发项目,原则上不配套自用宿舍,由园区统筹解决。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参照其他先进城市做法,允许大型研发型总部企业自行筹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自行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定向分配的形式,由企业自行使用,并在园区进行备案。在满足规划的前提下,将允许已批地的企业在研发用地内按不高于7%的比例,配套建设自用宿舍。

  会上提交的相关方案透露,企业自建的宿舍原则上不得转让,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企业和个人。富余公租房应由管委会统一调剂使用。

  而由管委会或由松山湖控股公司建设的公租房、专家房租金标准均按商业地产的市场价公布,其租赁价格统一以公租房市场价格收取,差额部分由管委会向园区企业公布,作为对企业的扶持。

  此外,由于园区的公租房数量有限,为便于管理,松山湖公租房原则上只面向园区企业集体出租,不直接面向个人出租。

  袁宝成表示,实施松山湖人才安居工程非常有必要。但对于如何制定相关标准、指定范围和出租形式需要慎重考虑。公租房的用地规划,建设标准、租赁时间等必须遵从国家相关规定。所有的人才安居房必须以租赁方式,并归纳到政府统一管理。同时,尽量让人才住房问题解决方式多样化,除了由政府筹建公共租赁房外,还可以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充分整合周边镇街资源等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此外,袁宝成强调公共租赁房的监管问题,一定要审定相关办法,严格监管标准,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建房容易,管理难。如何把房子真正落实到需要的人才中?如何留住我们需要的人才?这些都需要从长计议、周密设置相关制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表示,我们要按需求谋划整体的规划设计,不同层次的人才有不同的需求,规划不应过于僵化。同时,把公租房小区建设成为配套完善的居住综合体。  


议题2:中心区交通

   升级与改造19条道路  会议原则通过《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欧阳南江说,近年来我市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但仍然存在道路体系未健全,功能未理顺,公交系统不发达等问题,交通矛盾突出,特别是以鸿福路口与旗峰路口为代表的主要交叉路口拥堵现象严重。

  《规划》明确,东莞中心区将通过对路网的梳理,构建“一环+多放射状”的骨架路网。构建以东江大道-四环路-东宝路-东城东路围合成的环城交通性集散干道,以莞太路、莞龙路、莞长路、港口大道等多放射状的骨架路网,同时对公交、停车、慢性交通、交通组织管理等进行系统研究。《规划》提出了近中期改善总体方案和建设计划,以改善中心区交通整体面貌。

  《规划》还明确了第一国际片区改善和怡丰路改造两个交通改善方面的详细规划设计,为工程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为保证交通综合改善方案得以实施,考虑工程可实施性和紧迫性等因素,《规划》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库(2012-2015)”和“中远期建设项目库(2016-2020)”。其中,“近期建设项目库(2012-2015)”提出,,新建与改建7处停车场,新建8处立体过街设施,新增路中护栏、路口护栏、信号灯控和电子监控等交通管理设施。“中远期建设项目(2016-2020)”提出,新建4条通道、节点,改造和打通6条支路,新建6个公交首末站,新增4条公交专用道,新增22对公交停靠站,新建与改建4处停车场。

  针对目前市区出现的交通拥堵现象,为改善交通通行环境,我市在研究路网建构方案的同时,加强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如对市区部分道路进行车型分时分段限制,引导车流合理分配;加强交通执法,取缔违章占道停车;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减少对路面行车的影响;优化改善道路标志标线等。通过一系列交通建设、管理等综合措施,优化市区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

  袁宝成表示,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先急后缓”。同时,在现行情况下,要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工具,交通局等部门结合城市交通建设对未来东莞交通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预测和详细规划。


议题3:油价补贴

   逾亿元林业渔业油价补贴将发放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省下达我市2011年度林业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据悉,目前我市可分配发放的2011年度林业、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共10592万元,其中林业油价补贴75万元,渔业油价补贴10517万元。

  根据方案,林业油价补贴对象主要是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银屏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大屏嶂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及林业科学研究所,由市财政局一次性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各单位。

  渔业油价主要补贴对象为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件渔船522艘(其中海洋捕捞船459艘、内陆捕捞船63艘)、测算用油量为28903.7752吨,省财政下达我市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共10517万元,经测算每吨用油量补贴资金为3638.625元。

  据悉,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会同市渔政支队对全市渔船进行审核,确定补贴对象,核算补贴金额,并在渔区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各有关镇要将渔船油价补贴名单和发放情况在渔区进行公示,并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报告,立即纠正。对违反纪律和补贴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追究行政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袁宝成强调,必须明确补贴的具体对象,把钱用在应该用的地方,保证专款专用。


议题4:规范性文件

  355件政府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会议原则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告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据悉,为推动“六个”东莞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局等单位对198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共355件,涵盖土地管理、建设、环保、城市管理等领域。

  具体清理结果如下:《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0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文字技术合乎规范,予以保留;《东莞市机动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7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予以废止;《我市清理整顿砖厂工作实施方案》等2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于文件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对外宣告失效;《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等4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据悉,凡属本次清理范围以内而为列入拟保留或拟修订目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目录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予以保留的文件在有效期内继续实施,予以修订的文件由实施机关评估修改后报市政府另行发布,被废止、宣告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同时,对2006年及之前对未设置有效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暂不重新设置有效期。

  袁宝成表示,一定要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对拟废止规范性文件分类作详细说明,属于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列出相应的新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属于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或其他原因废止的,说清楚理由,避免群众误解。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要结合我市当前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重新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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