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低不就高 两条经东莞高速收费重新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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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低不就高 两条经东莞高速收费重新降价

8月22日零时起,广东又有广深沿江高速等13条高速公路重新恢复原收费,调整后的收费“就低不就高”。相比6月1日后的计费方式,车主过路费有所降低。

此次涉及到东莞的有广深沿江高速、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等两条高速公路。

22日,广东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广惠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宣布自22日零时起,广惠高速等13条高速公路项目因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要求,各高速公路相关营运管理单位必须在9月7日前,按规定做好收费许可及收费站公示牌的更改工作。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6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高速公路统一收费标准,其中收费金额取整原则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此前,该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按照以下办法取整:收费金额小于10元的,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整,即收费额尾数小于或等于2.50元的,舍去不予征收;收费额大于2.50元且小于7.50元的,按5元计收;收费额尾数大于或者等于7.50元且小于10.00元的,按10元计收。

6月1日统一收费标准后,按取整原则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出现了个别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上调的现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取整方法也无法避免会出现个别出入口间收费标准上调的现象。调回原价的高速公路,如果按新标准计算收费额下降的区间,还是保持按新标准。如果按新标准比原来提高的路段,将恢复到原收费。例如以前本来按里程计算是收6元,按5元计费单位可能就按照5元收费,但调整后却要按照6元收费,现在起将会调回原来的5元,调整标准是“就低不就高”。

根据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举例来说,广深沿江高速夏港至沙田段收费,恢复为15元,与6月1日前收费标准一致,比6月1日后收费标准的17元又降低了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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