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您好,您的来文《市内转户》(网络问政)已收悉。经咨询了解,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东莞市内居民可通过市内购房迁移方式申请把户口迁入松山湖。申请人需提供入户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东莞市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若《房屋所有权证》、《东莞市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未办理完成,居民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相关入户手续(详见附件)。附件: 购房入户所需材料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东莞市内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处理完结; 3、购买二手房,其一手房业主没有使用购房入住指标,并到房管所办理房屋过户。二、申请人需携带资料 1、申请入户报告书; 2、入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东莞市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随迁家属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领身份证的须提供公民身份证号码; 4、入户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由原户籍所在地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5、入户人属育龄人员的须提供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经松山湖计划生育办公室查验并加具意见的计划生育证明。注: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双方计生证明。 6、育龄妇女需出具生育节育证明材料(上环或者结扎证明)、近期妇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