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子女下月起可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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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子女下月起可买医保

  9月1日起,东莞市将正式启动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非莞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在校(园)学生(幼儿),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都可自愿参保,届时他们可享受与本地城乡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将新莞人子女纳入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今年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该市近几年医改重点任务之一。届时,全市共38所中小学校参加试点,受益学生约万余人。

  年前参保当月可享待遇

  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东莞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上与本市城乡居民一视同仁,纳入已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

   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东莞城乡居民参保相应标准执行,实现参保人同城同待遇。参保缴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筹集,由个人、财政各 50%分担。今年7月份至明年6月份,东莞执行阶段性减负社保缴费费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将由目前3%统一下调为2.5%。在该时段内,新莞人子女参 保实际缴费标准为45.3元/人/月,其中个人负担27.18元/人/月,财政负担18.12元/人/月,参保学生全年缴费总额为543.6元/人,其中 个人负担326.16元/人,市镇两级财政负担217.44元/人。

  年底前完成参保缴费手续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当月起 即可享受待遇、免除2个月储备期。按照东莞目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人参保缴费满两个月,从第3个月起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推动非本市 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对年底前完成参保缴费手续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当月起即可享受待遇,但此后再参保的学生需待储备期满才能享受待遇。

  返乡住院费用可报销

  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后可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服务内容的全方位医疗保障。目前,东莞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人,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与本市城乡居民一致,在全国也处在较高水平。
 
  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不同的病种,基本医疗费限额4000元/年—60000元/年,支付比例为75%。社区门诊发生基本医疗费,基金按70%核付,不设起付线和最高封顶线,可以最大限度满足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的门诊就医需求。

   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目前东莞有近640家社保定点医药机构可为参保人提供各类就医及报销结算服务。“考虑到东莞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实际构成情况, 我们还针对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的特点适当调整就医报销政策。”据了解,在就医报销方面,东莞有成熟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以及医保结算网络,可以为参保人提 供优质方便的就医报销服务。此外,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在假期回乡住院就医,其医疗费也可按规定报销。

  市社保局介绍,该项工 作的第一阶段为8月底前,重点做好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各项准备。第二阶段从9月1日起至9月底,社保部门按规定做 好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待遇核付等工作。试点学校将进行各项政策的宣传,同时针对东莞医保政策、报销等程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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