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存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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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存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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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其中重点强调,要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一限额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意义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指的是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者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由此可知,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集中所有投保金融机构的力量来救助某一家发生危机的金融机构,相比由这家金融机构的股东自救更有成效。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安排,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宏观审慎监管一起,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的组成部分。这项制度的建立,对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进一步完善金融安全网,建立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对于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积极影响】

存款保险以立法的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通过加强存款保险与央行金融稳定、宏观审慎管理以及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共同提高我国金融安全网整体效能。通过实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促使银行审慎稳健经营。即使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险作为市场化的处置平台,也可以灵活运用收购、承接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快速、高效的处置,在充分保护存款人、尽可能减少处置成本的同时,保持金融服务不中断,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消极影响】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为其做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为了节省运行成本,显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建议措施】

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把地方政府原来承担地方银行风险的重担给卸了下来,让政府可以有更多精力用于社会治理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级政府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责任会减轻。实际上,地方政府更应在外围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比如在营造金融生态环境、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方面可以继续有所作为。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还应充分尊重银行经营自主权,在银行信贷决策和信贷发放上,消除行政干预,并主动在去产能过剩化方面施行强有力措施,防止银行过多资金流入产能过剩行业和地方形象政绩工程,让银行资金最大化注入实体经济领域,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中国经济走出困境奠定坚实的金融基础。

2015-05-18 18:42:52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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