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4·16”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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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4·16”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53月,浙江省金华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线索拓展,协调部门成功破获了一起制作销售涉非法出版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缴获非法出版光盘11.8万余张,销售金额达200多万元。

近日,金华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对“4·16”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开庭审理,黄某、屈某某、谢、黄某某4人均因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永康市人民法院对4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决如下:

一、判处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黄,男,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安岳人。

二、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黄某某,男,1988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安岳人。

三、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谢某某,女,199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广西岑溪人。

四、判处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屈某某,男,1984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北京海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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