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宣判“江苏夜网”传播淫秽物品案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江苏夜网”传播淫秽物品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蔡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自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被告人蔡某搭建“江苏夜网”网站,发展会员4万余人,发布40万余条淫秽信息和大量含有色情内容的文章,通过充值、发布广告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31530元。经鉴定,该网站的1022篇文章为淫秽出版物。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江苏夜网”传播淫秽物品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蔡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自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被告人蔡某搭建“江苏夜网”网站,发展会员4万余人,发布40万余条淫秽信息和大量含有色情内容的文章,通过充值、发布广告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31530元。经鉴定,该网站的1022篇文章为淫秽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