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对昌都、林芝、那曲等地市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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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对昌都、林芝、那曲等地市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进行督导检查

910日至915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16]1号)要求和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的实施方案》安排,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等成员单位对林芝市的巴宜区、波密县,昌都市的卡若区、类乌齐县、丁青县,那曲地区的巴青县、比如县、索县等三个地(市)和8个县(区)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昌都、林芝等地(市)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级(社区)扫黄打非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其中昌都市、类乌齐县、丁青县、滨达乡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类乌齐县滨达乡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村(居)设立了扫黄打非联络员,制定了《扫黄打非目标责任书》和扫黄打非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并翻译成藏文便于基层人民群众知晓;通过设置扫黄打非宣传栏,普及扫黄打非政策知识,通报扫黄打非信息动态,公布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广泛宣传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将藏汉文《扫黄打非普及知识宣传册》、《举报奖励宣传册》、扫黄打非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资料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并结合基层法制宣传活动,借助驻村工作队平台,为基层群众宣讲扫黄打非政策法规知识,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增强群众不买、不卖、不用、不传非法出版物的自我约束意识。

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各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工作进度不一致。那曲、林芝等地市的部分县对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重视度不够,扫黄打非管理体制和机制执行不到位,与先进地区有较大差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没有切实做到有办公场所、有联络站牌、有固定人员、有宣传专栏、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基层扫黄打非工作处于真空状态。其中,那曲地区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工作严重滞后,至今未开展进基层活动,并且未向基层及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资料。二是基层扫黄打非队伍依旧薄弱。在调研中发现,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人员编制普遍偏少。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履行好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职能,造成协调力度不够、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不畅、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

2016-09-29 17:51:03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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