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印刷复制场所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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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印刷复制场所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关于对部分重点地区高校及其周边打字复印店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从2月起至9月在全市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印刷复制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高校及其周边印刷复制场所监管、规范各类文化场所经营秩序。

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文明办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区县和相关单位通报了314日自治区五部门暗访检查中发现的47家问题场所,并就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共三天)组织文化、工商、教育等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和米东区等六个城区内的部分高校和及中小学校园周边进行了集中检查。两次检查共计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99家,其中书店80家,印刷复制场所75家,文化用品店、商店(超市)207家,其他场所37家。在所有印刷复制场所和从事印刷复制业务的文化用品店、商店(超市)中,发现问题场所35家。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场所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印刷复制业务;二是个别打字复印场所非法复印出版物并销售;三是少数印刷复制场所未亮证经营。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对存在问题的35家场所向有关区县和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区(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第二次集中检查通报的13家场所的问题尚在整改期内,未到上报数据时间。其他通报的69家问题场所(自治区暗访检查通报的47家问题场所和乌鲁木齐市第一次集中检查通报的22家问题场所)下发后,各区县积极行动,按照自治区和市扫黄打非办的要求积极整改,停业6家,取缔10家,新办理或审验换发印刷许可证39家,对于其他销售非法出版物(含口袋书、非法报刊、光碟私印的教辅读物等)、网吧棋牌室抽烟以及复印店非法承印等存在问题的14家场所均进行了处置,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057本(册、盘)。

专项行动期间,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文明办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之中,实施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了长效机制。同时,与文明办共同组织相关单位、区(县)召开会议征求意见,明确了11家单位和8个区县的工作责任、安排部署了摸清场所情况、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措施和畅通举报渠道等四项重点任务,并对落实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注意配合补台,形成共同治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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