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论:“集体拒诊”的本质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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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8月27日,云南省玉龙县人民医院上百名医护人员拉着“严惩医闹,还我医院安宁,谁敢治病救人”的横幅集体停工。显然,这是医院对自身医疗秩序的一次自我扭曲,而这与此前该医院医疗秩序被患者亲属扭曲有关。

8月27日,云南省玉龙县人民医院上百名医护人员拉着“严惩医闹,还我医院安宁,谁敢治病救人”的横幅集体停工。显然,这是医院对自身医疗秩序的一次自我扭曲,而这与此前该医院医疗秩序被患者亲属扭曲有关。
据玉龙县宣传部通报,因对手术后内固定钢板断裂有疑议,8月25日,一名患者的家属聚集30余名亲友,强行将该医院院长从四楼拉扯至一楼患者病房内达1个多小时,并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此处所谓“拉扯”,即是医护人员认为的“挟持”。8月26日,玉龙县官方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接洽,从民政、残联等部门给予患者适当资金补助,并建议患者以司法途径解决内固定断裂问题。患者及其家属对调解表示同意,并认为问题已经解决。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集体拒诊”事件。
毫无疑问,医院集体停工是一种极端行为,而这种极端行为是对患者家属极端行为的一种反弹,对后者,人们习惯地称之为“医闹”。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医闹”现象已经存在多年,而医务人员以公开的、集体的形式反对“医闹”,则是近来的新动向。或许可以说,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从潜在的群体性冲突上升为现实的群体性对抗。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新华网评论:“集体拒诊”的本质诉求是什么?
玉龙县人民医院集体停工的诉求,是“要求对闹事的患者家属进行一定的惩处”,云南省卫生厅表示“对于医闹一定会依法依规严惩”。“惩处”也好,“严惩”也罢,无非是要患者家属对8月25日的不当行为有一个责任担当,而到目前为止,则似乎连一个道歉也没有。胡适在晚年提到这样一件事:“当年刘半农患了蒙古疟疾,到了病情严重的一天,才要我说话进了协和医院。协和内科主任杜威克博士给他抽血化验,全是肝脏菌,来不及救治,当天下午就去世了。刘半农太太在悲伤情绪的激动之下,打了杜威克博士一记耳光。”他认为家属在悲伤情绪之下责备医院的激动很难避免,“后来还是由我代向协和医院道歉的”。
医患关系要和谐,不能没有一定的相互容忍,如果动辄剑拔弩张,针尖对麦芒,那么即使安保措施能做到如临大敌,也还是不能和谐。当然,容忍得有限度,对行为过激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能容忍,对误诊误治不能承担任何责任不能容忍。因此,在相互容忍之外,医患关系走向和谐,也不能没有是非。从这个意义上说,玉龙县人民医院要求惩处此次“医闹”行为,只是一种表象诉求,而本质诉求则在别处。
在处置这一事件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许称得上是高效,不过,结果却似乎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患者家属“下去了”,医护人员又“起来了”,足见处置并不牢靠,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据该医院的医生说,这类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每次都是政府协调医院赔钱息事宁人。如果这个说法属实,那么就不难看出,医护人员的本质诉求乃是需要基于是非判断的责任明晰,不能一发生医疗纠纷,为“息事宁人”,就把责任压在医院一方。

这种诉求是合理而正当的,但医疗涉及十分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其是非又岂能在一夜之间轻易判明?法官裁判此类案件,也不能不求助专家。这就需要建设科学的、公正的、有公信力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事实上,这不仅是医护人员的本质诉求,同时也是广大患者的本质诉求。为什么不下力气去培育这样的机制呢?

作者:滕朝阳

来源:新华网

2015-02-25 12:02:40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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