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 如何回应公众对健康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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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 如何回应公众对健康的关切?

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侯艳 柴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今天(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几个章节对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具体规范。

作为我国卫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如何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推动个人健康促进?

近日,发生在北京民航总医院的暴力伤医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发生在各地的“医闹”事件屡禁不止。刚刚出台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介绍:“就这部法来说,有很多地方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比如,明确规定了‘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还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社会都要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单单依靠医院自身。”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在法律责任中对伤医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

赵宁介绍:“在法律责任中的第105条、第106条特别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都要受到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近期发生的事件,是一起刑事案件,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国家的刑法对伤害致死、对杀人都有严格法律规定,所有危害健康、危害生命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认识到,医务人员是全体公民健康的卫士,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主力军,医务人员是为全社会、全体公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为我们的健康提供保障。所以,对医务人员的侵害,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当予以严厉谴责和制裁。”

针对“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这部法律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确规定了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赵宁表示:“从机构配置角度,强调了国家要加强县级医院、乡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另外,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下沉,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在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此外,还要大力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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