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根据国家、山东省关于“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开展‘扫黄打非’、汇聚文明正能量”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向基层发展,开创了“扫黄打非”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作为,科学定位
一是高度重视。将“扫黄打非”工作上升为全市战略,列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市委书记马平昌等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导济宁市“扫黄打非”工作开展。
二是用心谋划。成立全市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明确“由点到面、重点培育、全面推进、常抓不懈”的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到广西考察学习,到县市区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综合外省和本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方案。
三是广泛动员。召开全市进基层工作动员会议,下发《全面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基层各项任务及完成节点,落实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各县区、镇街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扫黄打非”工作会11次,其中推进会5次、现场会2次。
二、以点带面,层层推进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社区)、学校、企业、旅游景点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管理机制。赋予乡镇(街道)文化站“扫黄打非”协管职能。聘任乡镇(街道)协管员203名,村级义务监督员1110名,有效延伸了监管链条,化解了农村市场监管的盲点。
二是推行典型引路。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按照基础条件好、有亮点特色的标准,全市确定邹城、曲阜市等市级示范点2个、县级示范点36个,镇级示范点50个。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048个行政村(社区)、164所学校、39家企业、12个旅游景区挂牌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所有工作站均按照“十有”标准建设完成。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检查考评范围,作为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综合考核。
三、统筹资源,突出“五进”
一是进农村。依托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基层阵地,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利用电视、板报、文艺演出、电影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村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发挥民间艺人作用,成立“扫黄打非”诗画社、宣传队,举办“扫黄打非”赛诗会、演唱会。
二是进社区。将“扫黄打非”与社区联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网格一体化管理,及时掌握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状况,及时消除文化垃圾。利用宣传栏、板报、社区道德讲堂,开展“道德育人、法律正人、文明树人”系列宣讲活动,提高社区群众“扫黄打非”意识。
三是进学校。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各中小学建立“扫黄打非”阵地。制作宣传图板,创作“扫黄打非”动漫作品,举办“扫黄打非”主题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宣传“扫黄打非”知识。组织执法人员进校园为学生上普法课,向学生发放“绿书签”万余份。
四是进企业。在全市重点企业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定期举办出版印刷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充分发挥相关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督促履行社会责任。
五是进景区。在各旅游景点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明确责任人及职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景区内设立宣传栏,张贴警示牌、宣传标语,景区重点位置、宾馆饭店、车站及人员流量大的地方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加强对景区演出、书摊、广告等日常监管,在旅游高峰期加大巡查频率。
四、融入大局,借势发力
一是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融入“平安济宁”建设。借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长五员”(即网格长,网格文化执法员、网格警员、网格城管员、网格信息员、网格义务监督员)队伍,将“扫黄打非”各项任务纳入网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网格文化经营单位管理台账,完善执法数据库,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依托精神文明建设平台,融入“文化济宁”建设。依托济宁市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将“扫黄打非”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结合全市“四德”工程建设,举办“扫黄打非”曲艺作品有奖征集。配合全市文明创城公益宣传,印制“扫黄打非”海报万余份,张贴到街道社区,提高“扫黄打非”群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