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鹰潭市不断创新思维,出台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了各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创建重要内容并进行单独考核评分,真正做到文明创建活动与“扫黄打非”工作同部署共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迅速摆脱了没有“切入点”、缺乏“主抓手”、心中“无底气”等窘况,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喜人局面。
“扫黄打非”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文明创建活动尤其是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考核测评体系满分100分中却不占分值,在实践中形成了文明创建与“扫黄打非”的“两张皮”现象。“扫黄打非”工作由于找不到有力抓手,既难以真正深入基层,更难以做到规范化常态化。2016年9月,在广泛调研基础上,鹰潭市出台了《关于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鹰潭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考评范围的通知》,一是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了最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的年度复查范围和2015年至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考核测评范围;该市所辖的贵溪市、余江县、月湖区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了一年一度的县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考评范围。二是把“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作为重要测评内容,单独列出进行考核测评。三是在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乡镇三个测评体系中,“扫黄打非”工作所占分值均高达5分。在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街道办事处参评文明单位的所占分值为5分;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文明单位的所占分值为2分。
目前,鹰潭市310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明单位、38个文明社区、28个文明乡镇,已全部按要求部署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各级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乡镇及文明单位中的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并做到“六个有”,即“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固定场所、有规范牌匾、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宣传栏且宣传氛围浓厚、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各文明社区、文明村全部组建了“爱心妈妈”扫黄打非工作队,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巡查督查等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鹰潭市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2016年8月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新一轮“文明生态村”帮建活动,各文明单位紧密结合所帮扶的62个自然村的实际,总结推广宣传一套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村村组建了“扫黄打非”志愿者队伍,着力打造“扫黄打非”示范村,有力地净化了农村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