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有一个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因为共享,网盘成了最大的盗版平台,但是因为共享,网盘也可以是最大的正版交易平台啊!
任何数字产品,只要在网盘发布,交易成功,立刻可以秒下,最快捷,成本最少。
因为庞大的用户每天签到,所以是最好的广告平台,因此也是最好的推广平台。
只要给正版商带来的利益大于损失,纠纷自然就没有了。
另外,可不可以这样,比如vip1个月10块钱,额外得到10个积分,每个积分在卖数字产品时可抵1快钱,这样即大大增加了vip的价值,又大大推广了正版,同时又增加了广告的效益,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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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网盘用户飘过!不解释,这个才好用!